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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设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0-03-18

各设计艺术学院老师: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宁波市哲社规划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本年度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教育发展,努力打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奋力开启新时代宁波教育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智力支持。

二、成果形式、结题方式、资助经费和申报要求

    (一)成果形式

    202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公开论文发表

    (二)结题方式和资助经费

    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内容须与申报表中的课题设计相一致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1万元,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结题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要求

    1.2020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教育)不设课题指南,研究范围为教育教学。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

    2.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鼓励对重大教育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3.课题结题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前。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每位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或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得申报。

    6.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与地方服务部。

    7.我院受理时间截止至5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材料

    《课题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单位盖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11份。附件1、2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A4纸打印,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曹欢欢邮箱。

 

联系人:

丛老师  电话:15102407375

科研分管院长 张彤 电话:13957800647 短号:585566


附件:1、课题申请表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单位汇总表

 

设计艺术学院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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