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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潘 发布时间:2021-06-08

各学院、部门:

根据宁波市教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教科规办[2021]12号),经学院研究决定,单独组织申报2021年宁波市教科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次专项课题必须紧扣乡村振兴这一主题,做到切口小、题意新。凡与本主题无关的,一律不予立项。老年教育也不在此次立项范围之内。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展开研究:

(一)教育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高校开展农业新品种、特色优势农产品、新技术、乡村旅游、农业示范园、产业链增值、电商销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与推广示范;高校开设涉农专业与涉农项目,引导毕业生农村就业创业等教育帮扶;高校与农村建立教育合作关系,开展校村、校企合作与教育帮扶等探索。

(二)教育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高校开展农村文化骨干、返乡入乡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大学生等创业就业培育培训与教育扶持等探索。

(三)教育服务乡村文化振兴。大学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生活,在推进农村非遗文化传承、移风易俗、文明乡风、良好家风等方面开展的各类教育服务项目,在保护文化生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探索。

(四)教育服务乡村生态振兴。高校开展农村节约、节能的先进种养殖技术、标准化生产、生态循环农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与推广宣传,在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垃圾污水治理方面的技术支持与教育宣传,高校在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碳中和、碳达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提炼与理论研究。

(五)教育服务乡村组织振兴。积极参与乡村的自治、法治、德治等方面社会治理的经验与思考,高校服务农村法治建设发挥的作用思考,参与村民自我教育方面的探索。

二、申报要求与名额

1.材料要求:《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终身教育)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下属单位审核盖章),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2.推荐名额:6项。立项的课题被推荐为重点专项的给予每项0.5万元研究经费资助;推荐为一般专项的,自筹研究经费。

3.申报截止时间:2021621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曹欢欢 电话:87600189544116

邮箱:caohuanhuan@nbu.edu.cn 

 附件:附件1-2.zip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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