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设计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12-10
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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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5号
关于开展2018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四区一岛”管委会大学生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各在甬高校,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 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1月。
二、活动主题
我选宁波、我才甬现。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三)执行单位:宁波报网传媒有限公司。
四、评选规则
(一)评选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用人单位稳定就业,职业生涯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大学生就业典型。
(二)评选条件
1.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的海内外高校毕业生;
2.在宁波全大市范围内用人单位就业;
3.德才兼备,在工作岗位中爱岗敬业、表现出色,并成长为企业的业务骨干、行家里手,在职业生涯中体现出自身价值;
4.其职业经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其成长事迹能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5.有社会公德心与责任心,或工作成果对社会有正向价值,或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或积极向周围传递正能量;
6.同等条件下,初次就业且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3年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
1.“2018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10名;
2. 2018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四)评选步骤
1.征集发动。2018年 12月上旬,通过报纸、网络、移动新媒体广泛传播评选通知,同时通过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在甬高校、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途径进行发动。
2.初步筛选。2018年12月中旬,对报名对象进行初步筛选,以年龄、职位、年收入、对单位的贡献、事迹典型性等角度出发,确定15位候选人。
3.实地考察。2018年 12月下旬,对15位侯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4.网络投票。2019年1月上旬,将已选出的15位大学生就业之星候选人公布,进行网络投票。
5.书面评审。2019年1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委对15位候选人进行书面评分。
6.公示表彰。2019 年1月下旬,综合专家评分和网络投票得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10名“2018 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候选人,其余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列为提名奖人选。候选人名单通过媒体进行社会公示表彰。
(五)评分办法
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本次评选评由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
1.专家评审团由政府部门代表、企业HR代表、媒体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评分占总分的80%.
2.在评比期间进行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以投票期间的有效票数为准,票数最高者此项得100分,排名每靠后一位投票得分减少一分,以此类推。投票分数占总分的20%.
五、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申报表》一份(见附件);
2.电子版日常工作照一张,照片像素不低于800*600, 要求五官清晰,以半身照为佳;
3.电子版标准一寸照一张,照片像素不低于400*600,背景纯色,五官清晰;
4.毕业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以上资料请于12月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yunyongchuangyeqq com.如有疑问,可致电87682151 (陈老师),或87682276 (姚老师) .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参评。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地各单位也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发掘出来的大学生就业典型宣传好,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2018 宁波市大学生就业之星评选申报表
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