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设计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1-17
2018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扎实推进我省高校“寒门学子”就业关怀计划,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浙江省教育厅联合《钱江晚报》组织各高校开展“2018届百名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我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名额
各分院可推荐1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我院总名额2名,学工部领导小组根据下属学院报送学生材料优中选优。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内容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1个)、学校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其他
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不便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五、报送时间
因时间紧迫,请于1月18日下班前报送方玲,(817:888669)
学工部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