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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模块分流工作须知

发布者:潘 发布时间:2024-02-29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模块分流工作即将开始,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人才需求及师资、设备等教学资源情况,科学地编制分流计划,设置与培养方案一致的模块方向和拓展模块方向,合理地组织学生模块分流。本学期针对模块分流年级专业为2022级专业(含2023级需提前模块分流专业,已分过模块的年级专业除外),现将模块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专业模块和拓展模块设置:

(1)、工作时间:2月29日-3月4日(第一周周一前完成)

(2)、工作内容:二级学院登录教务系统(10.88.109.40,学籍管理>模块分流> 院系设置模块)设置模块并设置模块对应的拓展模块在系统上展示模块,提供学生选择。

(3)、注意事项:原则上设置与培养方案一致的模块方向和拓展模块方向。

2、第一轮学生模块申请:

(1)、工作时间:3月5日-3月21日(第三周周四前完成)

(2)、工作内容:二级学院自行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开展相关专业知识讲座、辅导等宣传工作,指导学生充分清晰地了解各模块、拓展模块的优势劣势以及就业前景等情况,指导学生登录教务系统(10.88.109.40,我的>模块分流申请)选择专业模块和拓展模块并提交纸质申请表。

(3)、注意事项: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记录、第一轮模块申请档案。

3、第一轮学生模块申请处理:

(1)、工作时间:3月22日-3月28日(第四周周四前完成)。

(2)、工作内容:二级学院根据第一轮模块申请情况,决定之后开设的专业模块,对选择停开模块的学生务必做好解释和引导,并在学院内公示专业各模块开设情况,在公示结束后将各专业各模块开设情况报告(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和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告交至教务部。

(3)、注意事项:原则上模块选择人数低于20人不成班;公示时间至少三天。

4、第二轮学生模块改选:

(1)、工作时间:4月1日-4月8日(第六周周一前完成)。

(2)、工作内容:二级学院指导选择停开模块的学生重新选择专业模块和拓展模块学生登录教务系统(10.88.109.40,我的>模块分流申请),在已申请界面修改模块志愿重新提交,并在改选结束后将最终各模块班级学生名单在二级学院内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模块班级学生名单(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交至教务部。

(3)、注意事项:公示时间至少三个天。

5、 模块分流结果确定:

(1)、工作时间:4月9日至4月14日

(2)、工作内容:教务部审核二级学院提交的模块班级学生名单并教务部官网上予以公布模块分流结果。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教务部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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